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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罚款80万元。

其被认定的违法事实是:为推销自嗨锅,在“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含“致富款花蛤粉”的商品广告,在商品主图及详情页面中多次出现“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字样的图片,并在详情页面配有“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警方鉴定:不排除因食用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可能,家属索赔176万”等内容的图片。

分析自嗨锅这场“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舆情风波的前后始末,可以说这样的处罚是企业自食恶果。

以自嗨、调侃、侮辱死者的方式进行宣传,是公然漠视法律法规权威的表现。自嗨锅将标有“致富款花蛤粉,标价176万”的图片作为产品宣传主图,是公然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在网络时代,企业更需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因为相比以往的传播形式与效率,当下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由此所造成的影响也就越大。实际上,自嗨锅如此自嗨式的营销,的确经由媒介的广泛传播,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关注,不过这个关注及影响是负面的,理应给予所有企业以警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公然将“女子疑似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作为商品宣传,显示了对生命的漠视。对逝者的尊重,是基本道德之一。虽然女子离世是否是由吃自热火锅所导致还有待更明确权威的定论,但自嗨锅无疑是等不及,急于想证明自己的无辜。问题出现后,证明自己的无辜当然可以,其完全可以通过公布各类合格证书、官方的认证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说明,却选择了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逝者作为商品的噱头进行调侃式回应舆情。此举,不仅撩拨公众情感,更是对逝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在触碰法律红线的同时,无疑也在很大程度上触及了道德的底线。

从市场关系上说,这样的调侃、侮辱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虽然还有待司法部门进行鉴定,但作为该起死亡事件的相关方,自嗨锅理应拿出对消费者更为认真负责的态度,来配合官方调查的同时,自身也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更为严格的自查自纠,并及时公布。对一个企业来说,一个重大消费问题的出现无疑是最好的警醒。因为一个产品所面对的是市场上众多的消费群体,如果能通过严格审查,发现此前并未考虑的产品缺陷,便能“亡羊补牢”,免于对更多消费者造成损害。如果查明没有问题,及时公布内部调查结果也能安抚部分消费者的恐惧心理,是对每一个消费者负责的表现。问题在于,自嗨锅实质性动作没有,难怪网友说:“看似是侮辱死者,其实是侮辱了它所有的客户。”

现在,这家既触犯法律红线,又触及道德底线的企业,被处以重罚。希望这能给更多企业敲醒警钟:当问题出现后,只顾自嗨、调侃式应对问题的做法,无疑是火上浇油,应当引以为戒。积极配合调查、深度展开内部质量审查,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

(原题为《自嗨锅广告被罚80万:调侃死者的企业终自食恶果》作者 赵丰 李甜甜 来源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