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82 证券简称:泰安众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我们作为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季桢先生具备担任董事长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季桢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总经理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王晶女士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张冬菊女士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王益红先生、李运生先生、时海蓓女士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均能够胜任副总经理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总工程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武凯洋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总工程师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总工程师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霞

丁筱玲

李安虎

2023年7月6日